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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基于不同文化创造的机器人,韩国法院认定韩国机器人动画《Taekwon V》不构成对《魔神Z》的抄袭

是基于不同文化创造的机器人,韩国法院认定韩国机器人动画《Taekwon V》不构成对《魔神Z》的抄袭

中日韩东亚三国在一些娱乐作品的创作上总会借鉴对方的要素,韩国国产动画也有被观众认为是抄袭日本动画的作品,比如韩国第一部国产巨大机器人动画《Taekwon  V》一直被认为是抄袭了日本的《魔神 Z》动画,Taekwon V 和魔神 Z 的机体从外型上看非常的相似。而最近在韩国国内的一起民事诉讼当中,韩国法院认定韩国的《Taekwon  V》不构成对《魔神 Z》的抄袭,因为两部作品是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下诞生的。

是基于不同文化创造的机器人,韩国法院认定韩国机器人动画《Taekwon V》不构成对《魔神Z》的抄袭

这个官司其实和日本方面无关,而是韩国国内两家公司打官司,《Taekwon  V》的著作权所有者「株式会社T aekwon  V」状告韩国某家玩具公司生产的积木玩具侵犯了《Taekwon  V》著作权,而这家被告的 A 公司以「《Taekwon  V》是山寨日本《魔神 Z》与《大魔神》的作品,不受著作权相关法律保护」为理由抗诉。但是在 7 月 31 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当中,法院认为《Taekwon  V》是被注册的受法律保护的著作物,Taekwon  V 机体在外观上魔神Z 和大魔神有明确的不同,Taekwon  V 是独立的作品,并不是其他作品二次加工。Taekwon  V 是基于大韩民国国技跆拳而诞生,与基于日本文化诞生的魔神 Z 等角色和著作物在特征和个性上有区别。

是基于不同文化创造的机器人,韩国法院认定韩国机器人动画《Taekwon V》不构成对《魔神Z》的抄袭

这是韩国法院第一次认定《Taekwon  V》不属于《魔神 Z》与《大魔神》的仿制作品,《Taekwon  V》本身也是韩国动画的标志性作品,1976 年播出的这部动画代表着韩国动画的自尊心,Taekwon  V 机体因为对于韩国国内机器人产业发展与大众宣传的贡献,还被韩国政府在 2006 年颁发了机器人注册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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